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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8节

《左传》中这句话是晋国的士季劝说晋灵公时候说的。晋灵公是个昏庸残暴的家伙,平时没事喜欢在高台上用弹弓打下面的行人取乐。有一次厨师做熊掌没煮熟,晋灵公咬了一口没咬动,还差点把门牙给锛掉了,一气之下把厨师给杀了。权臣赵盾知道了以后,想去劝一下,士季说让我先去劝吧,我不行你再上。士季好不容易才找到晋灵公,好在晋灵公认错态度积极,当即表示:“吾知所过矣,将改之。”士季很高兴,就鼓励了晋灵公一下:“人谁无过?过而能改,善莫大焉。”可是晋灵公属老鼠的,撂爪就忘,原来啥样还啥样。赵盾只好亲自出马,多次劝说,把晋灵公给烦的啊,觉得满脑袋飞苍蝇,就派鉏麑去杀赵盾。鉏麑被赵盾的敬业精神所感动,又不敢抗命,只好找了棵大槐树去上吊。偏偏这棵大槐树长得太直,没地方栓绳,于是就一头撞死在树下。过了一阵子,晋灵公假意请赵盾来喝酒,暗中埋伏士兵要杀赵盾。幸亏赵盾的保镖提弥明有所察觉,赶紧拉赵盾往外走。晋灵公大喊:“关门,放狗!”立刻窜出好几条恶狗来咬赵盾。在提弥明和一个曾经被赵盾救助过、后来给晋灵公做卫兵的人的帮助下,赵盾逃了出来。不久,赵盾的族弟、晋灵公的姐夫赵穿把晋灵公给宰了。
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  晋灵公知过不改,沿着错误的道路一去不回头,教训是很沉痛的,后果是很悲惨的。但是“知过必改”在实际操作中也不像说起来这么简单,就拿这个“改”字来说吧,在甲骨文中的写法左边是“己”,右边是“攴”,“己”表示一个跪着的小孩子,“攴”与“扑”是通假字,指用杖或者戒尺进行击打,也是周代九刑之一。左右合起来,就是拿着家伙教训一个犯了错误跪在地上的小孩。看来,“改”本来的意思就是对别人而言,对自己来说,如果没有人拿个家伙在旁边吓唬着,即使已经意识到自己犯了错误,也很难改正,反正也没人管。因此,如果能够做到“知过必改”,就标志着你的自身修已经达到了一个新高度,你可以用木杆做标记了。
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  细心的读者可能会发现:上一段最后那半句话说得没头没尾,让人感觉很突兀(我以前经常把这个“兀”字读成“派”音,都是数学课闹的,因为那个表示圆周率的希腊字母“∏”和“兀”长得很像,念习惯了还真不容易改正),什么意思啊?“用木杆做标记”是“知过必改”中“必”字的本义,指区分的标准,后来引申出必须、一定的意思来。
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  唐太宗李世民,算是一个比较少见的能够虚心纳谏的皇帝了,可是对于他的一项错误决定,大臣张玄素用了很大的力气才给改正过来——多大才算大呢?要“回天之力”,你说大不大?
        《新唐书》中记载:贞观四年,诏发卒治洛阳宫乾阳殿,且东幸。玄素上书曰:“……。今民力未及隋日,而役残创之人,袭亡国弊,臣恐陛下之过,甚于炀帝。”帝曰:“卿谓我不如炀帝,何如桀、纣?”对曰:“若此殿卒兴,同归于乱。臣闻东都始平,太上皇诏宫室过度者焚之,陛下谓瓦木可用,请赐贫人,事虽不从,天下称为盛德,今复度而宫之,是隋役又兴。不五六年间,一舍一取,天下谓何?”帝顾房玄龄曰:“洛阳朝贡天下中,朕营之,意欲便四方百姓。今玄素言如此,使后必往,虽露坐,庸何苦?”即诏罢役,赐彩二百匹。魏征名梗挺,闻玄秦言,叹曰:“张公论事,有回天之力,可谓仁人之言哉。”
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  说唐太宗李世民想把隋朝的洛阳宫乾阳殿装修一下,改善一下自己的居住条件,大臣张玄素上书表示反对。引文中省略号代替的是张玄素的长篇大论,先讲道理,说了五个不能搞装修的理由,然后摆事实,列举乐秦、楚、隋等乱搞基本建设、盲目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而灭亡的经典案例。最后张玄素强调:“现在我们国家还不富裕,连隋朝那时侯都不如,让刚刚经受战乱之苦的老百姓来工地上当民工,这简直就是在学习那些被灭亡国家的缺点,皇帝您的这个过错呀,可能比前朝的隋炀帝还要大!”李世民一看,不高兴了,把张玄素叫来问:“你说我不如隋炀帝,那我和桀、纣那样的昏君如何啊?”张玄素说:“您要坚持搞基建,天下肯定要完蛋。您老爹和您都是提倡勤俭建国的人,现在却要修宫殿,这不是隋朝的暴政又回来了吗?如果这样的话,用不了几年,这江山可能就不姓李了!”李世民对旁边的房玄龄说:“我经营洛阳是为了方便群众,张玄素直言劝谏,起到了很好的表率作用,我就算睡在大马路上也不觉得苦了!”于是取消了装修计划,还赏赐张玄素一些东西。魏征是出了名的“杠头”,耿直得很,是个劝谏不要命的主儿,但对张玄素这番话也很佩服,称赞张玄素“有回天之力”。
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  “回天之力”这个成语就是魏征发明的,具有自古知识产权,在二十五史中,只有魏征用过,而且用了两次,一褒一贬。称赞张玄素的这次是褒,记载在《新唐书》和《旧唐书》中;贬的那次也被记载在两部史书中:唐代李百药、李延寿两位史学家分别在《北齐书》和《北史齐本纪》中引用魏征总体评价北齐灭亡的一段长篇大论,其中就有“佞阉处当轴之权,婢媪擅回天之力”一句。
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  其实李世民装修洛阳宫殿的原因之一是因为他患有“气疾”,也就是哮喘、肺气肿之类的疾病,住处好好装修一下可以减轻点痛苦,但是在张玄素的劝说下,他不想把自己的舒服建立在群众的赋税和辛苦上,宣布放弃,只把位于宝鸡的九成宫装修了一下,在寒湿暑热的季节就去那里躲一阵,但就算这样还是有大臣表示反对。
        《新唐书姚思廉传》中载:“帝幸九成宫,思廉以为‘离宫游幸是秦皇、汉武事,非尧、舜、禹、汤所为’。帝谕曰:‘朕尝苦气疾,热即顿剧,岂为游赏者乎?’赐帛五十匹,拜散骑常侍、丰城县男。”
        姚思廉不让皇帝随便出去旅游,说那不是名君所为。李世民说:“我的病在暑热的时候就厉害,所以才出来疗养一下,可不是为了旅游。领导也是人啊,你也体谅一下领导行吗?”但是李世民还是很赞赏敢于直言的姚思廉,于是本着“有则改之,无则加勉”的原则,封赏了姚思廉。不过,“有则改之,无则加勉”是宋代的朱熹在《四书章句集注》中写的,这句话在唐朝时还没有问世。
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  人对于自己的犯下的过错,自己心里明镜似的,但是几乎每个人都不愿意承认,并千方百计找理由,来论证自己没有错。实际上这是一种心理障碍,怕犯错,不敢面对自己的错误,从而拒绝认错。儒家重视道德修养,因此反复强调要勇于改过,以求跨越心理障碍。是人就有错,除非不是人,关键看如何改正,愚者有错必饰,狂者有错必执,智者有错必认,贤者有错必改。
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日期:2007-11-214:20:00
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  第四十四句得能莫忘
       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
        有观点认为“得熊莫忘”这句中的“得”是“德”的通假字,全句应该解释为“美德和才能不要轻易抛弃”,我认为这种解释不太确切,因为按照上一句“知过必改”的结构来看,这句里的“得”应该是动词,而不是名词。所以,这句应该这样解释:能够做适合自己并且喜欢做的事一定不要放弃。
        有人发现上面一开头的错误了吧?对,我把“能”字写成“熊”了。其实,“能“的本义就是传说中一种类似于熊的动物。《说文》中说:“能,熊属。足似鹿。”熊最好吃的地方就是那四个熊掌,而“能”这种动物长的是四只鹿脚,所以“能”不是无尾熊,而是没有熊掌的熊。这样说来,把“大熊猫”写成“大能猫”并不是一点道理也没有。
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  《左传昭公七年》中就提到过这种动物:郑子产聘于晋,晋侯疾,韩宣子逆客,私焉,曰:“寡君寝疾,于今三月矣,并走群望,有加而无瘳,今梦黄能入于寝门,其何厉鬼也?”对曰:“以君之明,子为大政,其何厉之有?昔尧殛鲧于羽山,其神化为黄熊,以入于羽渊,实为夏郊,三代祀之,晋为盟主,其或者未之祀也乎!”韩子祀夏郊,晋侯有间,赐子产莒之二方鼎。
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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