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8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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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于其他人等,就令人费解了。也许他们出于对林彪的"刻骨的阶级仇恨"。不过我们要说的是,我们关心的是一个客观的历史事实,关心的是一个举世瞩目的刑事案件,如果参杂着半点个人的感***彩,就会有悖于"公开、公正、公平"的基本司法原则了!
◇关于"571工程纪要"的重大疑点
"571工程纪要",是林彪反革命政变的纲领性文件。它的真实性,对整个案件的定性,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。但是,历经30多年的反复查证,这个所谓的"571工程纪要",仍有重大疑点。
(1)至今没有查到关于林彪授意和批准这个"纪要"的直接证据。
"中央文件"中再三强调,"纪要"是林立果根据林彪授意搞的。但是,历经30年,始终没有查到林彪怎么授意,怎么审阅,怎么批准该"纪要"的证据。后来查获的"571工程纪要",充其量,只是一个笔记,没有正式文本。也就是说,没有林彪对它的批语和认可的证据。为此,林案的专案人员,非常头痛。以致图门和高文明不得不推测说:有一个"正式文本",被林彪一伙带上了飞机。遗憾的是,他们的推测,又与周恩来的话,发生了矛盾。周恩来说,林彪除了那本林立果的"讲用报告"外,什么文件,也没带走。因此,所谓"林彪授意",只是一种猜测!
(2)在林彪反革命集团中,至今也没有找到一个"571工程纪要"的"目击证人"。
根据现有的材料,不仅黄永胜、吴法宪、李作鹏、邱会作,这些集团"主犯",没有看到过这个"政变纲领",而且,在所谓政变"指挥班子"的所有成员中,也没有一个"目击证人"。就连参加过"南苑机场密谋"的成员和被"571工程纪要"列为"保密范围"之内的所有活着的"联合舰队"的成员,以及所谓"分舰队"的"上海小组"的成员,竟也都没有一个人,看到过这个"571工程纪要"。也就是说,所有被关押审查的数万名涉案人员,没有一个人,看到过那个神秘的"571工程纪要"。
一位"权威"人士,在《谋害毛泽东的黑太子》一书中说:据那个在直升飞机上被俘的李伟信供认:在"571工程纪要"的制定过程中,他曾"断断续续"地在场外,作过一些服务工作,但没有直接参加"纪要"的制定,更没有亲眼目睹过这一重要文件。且不论李伟信,这样一个求生心切的阶下囚的话,是否可以采信。充其量也只能算"半个"孤证!仅凭这样"半个"孤证,怎能支撑得起"571工程纪要",如此重大的历史情节呢?
因此,历经30多年的审查,我们不得不面临这样一个令人十分尴尬的、却又是不争的事实:似乎死了的(指飞机上摔死的),都是"571工程纪要"的目击者,而活着的,却没有一人见过这个"纲领"!!!
世人不能不怀疑,究竟有没有那个"571工程纪要"?!是不是又象"毛泽东在滴水洞给江青的信"一样,是"四人帮"凭空杜撰出来的?!
(3)关于"571工程纪要"的出处,有着许多版本:57号中央文件中讲,是在空军学院的一个"秘密据点"的保险柜内查到的;后来作为"四人帮"时期,林彪专案组负责人之一的纪登奎,又说是在被迫降的直升飞机上缴获的;还有一个版本,说是一位空军学院的普通工作人员王某某,事隔几天后,在清扫已是一片灰烬的"秘密据点"时,在桌子上的乱纸堆里,无意中发现的。而且是记录在一个被遗弃的小本子上。换句话说,还不是正式的文本。人们不禁要问:这么一个事关重大的机密文件,怎么会"无意之中",遗落在一个已经被翻得狼狈不堪,已经被烧得遍地灰烬的垃圾堆里?让一位普通的工作人员,将这么一个至今找不到"目击证人"的"绝密文件",豁然之间,"大白于天下"?
根据一位对林彪一案颇有研究的"舒云"作者的最新版本说,就在林立果销毁了"秘密据点"的所有材料后,李伟信曾鬼使神差地到过"秘密据点",并逗留了一段时间。这就为最后揭开"为什么林立果在'秘密据点',烧尽所有材料后,竟会留下最重要的'571工程纪要'"之谜,打开了想象空间!
正是这些在时间、地点、目击证人等关键情节上,前后难以相互印证的"权威"证据,才使人们不能不疑窦丛生!
在林彪反革命集团内部,至今找不到一个"目击证人"的"571工程纪要",被"正义的法庭"作为定案的最重要的证据。这种情况,在国、内外法律史上,都是空前绝后的。
◇质疑程洪珍日记本的出处
纵观林案的证据,有一个特点:关键的证据,不是出自当事人,而是出自一些"小人物"。如"571工程纪要",就是只有李伟信的"半个孤证"。林彪是外逃的"主谋",就是出自李文普的一句"孤证"。关于所谓的"三国四方"会议的内容和性质的证据,不是出自在上海与会的当事人,而是出自远在北京的没有参加会议的空军党办秘书程洪珍的"日记本"。
作为重要证据的程洪珍的"日记本"的出处的真实性,有重大不实之嫌!
1972年6月26日,中发72,24号文件,即所谓的"材料之三"P41中,指出:关于"三国四方"会议,"日记本"的影印件原文说:"会议是成功的,达到预期效果。团结的气氛比较好,解决了对当前东南形势看法,认识。(1)主要矛盾在上海,在张、姚,统一了认识。(2)加速我们的准备。(3)组织上明确了三点,每点的头是上海--王,杭州--陈,南京--周,互相配合。江进行三点联系,配合,协同作战,没授予指挥权。"同时,在该文件p41,有一个注解:"程洪珍的亲笔日记,是在林立果在北京的秘密据点中缴获的。"
人们可能还记得,这个"林立果在北京的秘密据点"曾"出土"过著名的"571工程纪要"。而且是在一片狼藉的灰烬中,由一位普通工作人员王某某,在桌子上找到了丝毫没有烧毁痕迹的"571工程纪要"。现在看来,林立果不仅没有烧掉"571工程纪要",而且,留下了程洪珍的"日记本",以备后查!这不能不令人疑窦丛生!
必须指出的是,关于"'571工程纪要'是由王某某,在秘密据点的一片狼藉的灰烬中找到的"说法,是在世人对中央文件中"571工程纪要"是在秘密据点的保险柜中找到的说法,提出严重质疑的情况下,才"突然冒出来",以正视听的。那么,人们不禁要问:"程洪珍的日记本",又是什么人,在什么时候,从"秘密据点"的灰烬中,"抢救"出来的呢?!总不会又是王某某偶然"发现"的吧?!
这些重要证据,在出处的时间、地点、过程上的矛盾百出,是显而易见的。这主要是因为林案的调查过程时间太长,造假太多,而且参与造假的,又不是一批人。这样,在一些重要细节上,出现"疏漏",以致首尾不能相顾,前后不能呼应,漏洞百出,也是在所难免的了!看来"说谎"也难。
◇中央文件对陈励耘的两大不实之词
陈励耘,林彪疑案的重要人物。他是九届中央候补,原空五军政委。林彪案的法庭指控他参与"三国四方"会议,被指定为"政变指挥班子"的"杭州的头"。
关于陈励耘的两大主要问题。
(1)1972年1月10日中发72、4号文件(所谓的"材料之二)第2页上说:"三月二十日,周宇弛到上海。林立果召集周宇弛、于新野、李伟信开会研究制定政变计划。林立果说:'这个事与首长(指林彪)谈到,首长叫先搞个计划'。林立果、于新野、李伟信按照林彪的旨意和在杭州同陈励耘商量的框框,在1971年3月22日至24日写出了反革命政变纲领"。也就是说,陈励耘是"571工程纪要"重要的始作俑者之一。
(2)"材料之二"的第3页中,说到"三国四方会议"的内容时,有一句非常重要,但却是闪烁其词的话:"据陈励耘交待,这次会议,讨论了政变问题。"也就是说,陈励耘是"三国四方会议"讨论了政变问题的重要证人。
人们对此提出质疑:既然"571工程纪要",是林立果根据与陈励耘谈话的"框框"写出来的,那么,陈一定知道"571工程纪要"的基本内容。为什么文件中不引用陈励耘的详细证词?!既然陈励耘交代"三国四方"会议,"讨论了政变问题",文件就应该引用陈励耘关于会上是如何讨论政变问题的详细情节。为什么文件将这个重要情节"省略"了?!既然与会的人,除陈励耘以外,还有三个重要人证,文件就应该引用参与"三国四方会议"的其他人,关于会议内容的相关证词。为什么文件也将这些重要情节"省略"了?!
不言而喻,中央文件对陈励耘的以上两点指控,是非常要害的!它关系到"571工程纪要"有没有一个"活证人"的问题,关系到陈本人是否知道"两谋"的问题,关系到"三国四方"会议的性质问题,关系到参与"三国四方"会议的其他人,是否知道"两谋"的问题。
但是,后来的"公开审判",却令人匪夷所思地"蹊跷"地"绕过"了这两个实质问题,不去对这两个问题的情节,进行细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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