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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5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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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久之后机会来了,朱由榔实在是走投无路了,于是孙可望安排朱由榔到贵州安隆(朱由榔到安隆后特地改名为安龙),朱由榔也没有别的选择了,如果再不跑就当了清军的俘虏了,只能去安龙了。
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  朱由榔到了安龙,孙可望就开始对清军作战了,孙可望对清军作战,并不是因为孙可望突然良心发现了,而是清军不仅仅要消灭南明,它还要消灭大西军,既便你不去招惹它,它也会招惹你的。与其以后被动按宰,还不如主动出击。
        大西军在和清军作战的时候,成就了一个人,这个人取得了非常辉煌的战绩,他的名字叫李定国。
        日期:2010-10-26 14:05:32
        这是明天的,今天提前发了
        孙可望决定出兵抗清,于是派李定国北上湖广,刘文秀北上四川。当然孙可望不管多不情愿,也算是被南明政府给招安了,因此以后咱也就称大西军为南明军了。
        冯双礼是李定国北上湖广的先头部队,1651年四川冯双礼率先带兵进入湖广,冯双礼一路势如破竹,攻克了许多府县。冯双礼之所以会取得如此成就,这得归功于一件超级无敌的重量级秘密武器——战象。
        明末清初的清军战斗力主要依靠的就是骑兵,骑兵的持点就是快、猛、狠,但是相对于大象来说马就太小儿科了。马是比大象跑得快,但是双方打仗可是对冲,用马撞大象,你跑得越快,撞得你就越惨,“快”是发挥不出来了;然后再看“猛”,这个猛看是对谁,骑兵对步兵,骑兵是猛的,但是让骑兵对战象猛,难度还不小呢,如果战马患了精神病而正好当时又在发烧然后再给它磕点药,估计它还敢对战象猛一下,平常让骑兵对战象猛,那就别做梦了,现在“猛”也是指不上了;那就看最后的“狠”吧,骑兵再狠,大象给它来上一脚,估计它也就狠不起来了。
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  既然说到了战象,那么接下来就谈一谈动物和战争。
        日期:2010-10-30 17:56:58
        【〖〗『』】】下面为搞笑小段
        动物参战最早的是狗还是马,我个人认为是狗。在原始社会初期由于生产力极低,各个氏族是经常挨饿的,吃不饱怎么办?打猎。打不着怎么办?抢劫。在没有道德和法律约束的原始社会。没有喝的去抢,没有吃的也去抢,没有老婆还是去抢。那好吧,我们去抢吧。别人来抢了怎么办?韦小宝(周星驰版)说过这样的话“为了我们的钱财和女人……”在氏族社会这句话长老是这样说的“为了我们的吃的和女人以及更多的吃的和女人,我们要反抢劫和抢劫。”那好我们也去抢吧。于是最早的战争出现了,双方都是抢劫者,双方又都是反抢劫者。这时候的狗(准确来说是半狼半狗)就参与了战争,狗在战争中的角色很简单,那就是哨兵,任务也很简单,那就是叫。狗的叫声在这时候有三个作用。一是报警,这一点在晚上尤为重要。二吓唬,那时候的狗的叫声应该比现在狗的叫声恐怖。三就是助威,我估计是给哪能方助威,连狗自己也不知道。
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  如果按真正义意上用于战争,狗要比马晚得多,狗在元代随着元兵出征,据说当时元兵带的狗可是藏獒,欧洲现代的獒犬,都是元兵带去的藏獒和当地的犬种交配的后代,但不管怎么说,当时狗起得作用远远不如马,而狗真正意义上用在战争中并发挥作用,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中,比马可是晚了好多年。
        原始社会的晚期生产力发展了,人们不会再饿肚子了,猎来的野马也不会马上吃了。那么就养起来以后再吃。于是马越养越多。马的品种也越来越多,后来人们发现四条腿的马,就是比二条腿的人跑的快。于是马就从食物变成了交通工具。马的正式参战应该是在奴隶社会。在战争中人们也把马也拉了进来,有了马就随之产生了战车,战车通常的性况下是由二匹马拉着,在战争中的作用主要是冲、撞。但是这时便有一个问题产生了,那就是战车极不容易生产,一场战争之后,不管是输了的还是赢了的,都会损失很多战车,再想发动新的战争就得等上个一年半载的。
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  于是人们把战车化整为零,把二匹战马分开,于是产生了新的兵种——骑兵。在马镫没发明前当骑兵是很受罪的,直到公元5世纪马镫被发明(请注意,公元5世纪是中国的南北朝时期,在这之前骑兵是没有马镫的,下一次看古装剧的时候大家注意一下,看看那个剧组没尊重历史,让马镫提前登上了历史舞台),骑兵的威力才全部发挥出来。在古代当骑兵是很光荣的。主要原因以下几点,第一,骑马的比什么也不骑的跑得快,在古代战场上速度越快受伤的概率就越小,也不知道那个缺德鬼发明了绊马索绊马钉和绊马桩,从那时候起骑兵的好日子结束了,伤亡率是大大的上升。但比起步兵来那点伤亡就是小儿科。最重要的是战场上你知道你会赢还是会输。万一输了,逃命的时候四条腿的优势就显现出来了,逃命时迷了路都没关系,只要你骑的马品种好它就会带你回家的。第二,就是骑着马就比别人高一头,你可以俯视所有的人。为什么拿破伦喜欢骑马而且喜欢骑高头大马?拿破伦的个子比较矮那时候又没有增高鞋穿。所以就骑上马。在马上你知道我多高?第三,在古代马就等于是现在的豪华轿车,古代骑马的人在街上狂奔,边奔还边大喝:“闪开,闪开”如果有不知趣的小商小贩不闪,那结果明摆着,就只能被撞了。等这些狂奔族狂奔远了,被撞的小商小贩只能从心里来一句“TMD”。这和现在开着豪华的跑车在城里飙车,随便撞人的心理是一样。在古代骑马的也经常随便撞人,骑马的是撞了白撞,受伤的是伤了白伤,在古代骑马也应该算是一种特权的表现。当然随着现在武器的发展,尤其是导弹和火炮技术的发展,骑兵也渐渐退出了历吏舞台,原因就是你马跑得再快也不如导弹和炮弹跑得快吧。古代战马中最有名的应该是赤兔马,如果换算成现在的车,那就是最顶级的法拉利跑车(而且是限量版),曹白脸用心其实挺良苦的,有一辆限量版的顶级的法拉利跑车自已不舍得用,给了关老二,而且没留住人家,早知道留不住关老二,我想曹白脸也不会送人家那么好的战马。
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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