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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章她行色匆匆,越是赶路,一颗心就跳得越快,却不是因为累,而是胸膛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叫嚣着想要蹦出来。 那股子海啸般的情绪在她奔近苏州城郊的山头时,累积到最高点。 「啊!」她张嘴,发出一记长啸,如凤鸣九天,清越激扬,直入云霄。 而伴着啸声的是她轻灵若凌波仙子的身姿,脚尖轻点着山石,一路曲折,直上山顶。 「啊!」须臾,一记龙吟加入丁叮的啸声中,龙吟长空,雄壮威武,身形是笔直的,就好像一支脱弦而去的长箭,一气不换,直时山顶。 丁叮欢快的脚步一直奔到一片灰黑的地面上,猛然煞祝她讶异地看着满地的残砖废瓦、焦黑的土石,原本失控的神思突然间就这么回到了现实。 这是怎么一回事?她应该是要回家的,回到柳怀犀的身边……原本在脑海里纠缠着的画面突然像褪去了伪装,变得清晰无比。 她往前踏一步,一段记忆回到脑中。 「爹爹,你回来了?咦?那是谁?」 她看到一个瘦巴巴的小孩子。 他一开口就叫她「姊姊」,她从来也没有兄弟姊妹,这偌大的家里就她一个孩子,生活既无聊又无趣。 她好想要一个弟弟,而这个弟弟好可爱,嘴巴又甜得像涂了蜜。当他洗干净后,她真是吓了一跳,这世间怎么有这样俊秀的孩子,就像天地的灵气都集中到他身上了,他走到哪里,都是众人目光的焦点。 后来,他变成了她的师弟,她也慢慢了解了他的出身来历。 但是她一点都没有看不起他,反而更加怜惜他,把他当宝一样地捧在手心上疼宠、呵护。 爹爹说他性情偏激,需要好好教导,否则难保哪天不小心走入魔道,那就是玲珑门的罪孽了。 她却不以为然,师弟或许性情稍微极端了一点,但他的心肠其实是很好很好的,看看他在山里这么久,几时胡乱杀戮那些鸟兽了?除非对方先冒犯了他。 照师弟的说法是:人不犯我、我不犯人,人若犯我,那抱歉了,犯我一分,我必十分回报。 师弟主张人性本恶,因此除恶务荆 爹爹认为人性本善,凡事必留余地。 她则觉得他们两人都有道理,不妨择中庸而行。 他们三人就在这里……对了!她想起来了,这地方就叫白云庄,是她真正的家啊! 一只大掌无声无息拍上她的肩,以她目前的功力该是躲得开的,但她没有躲,一双泪眼回望过去,盯住那黑发中夹着银光,容颜如雪的男子。 「师弟……」泪水滑下,她软软地倒进了男子的怀里。 曾经,他瘦瘦小小,足够她完全抱进怀里呵疼着;如今,他抽长的身子比她足足高出了一个头,宽阔的胸怀紧紧地拥着她。 他的身体在颤抖,四年啊!多么漫长的时光,久到他以为自己已经不可能等到了,她必是死去了,否则怎么会任他翻遍天下,仍然遍寻无踪。 他本已下定决心豁出这条命,为她报完仇,就下黄泉去找她。 然而,上天终究没有绝了他的生机,终是让他找到了她。 他小心翼翼护着她,不惜耗费大半功力为她打通阻塞的经脉,餐餐灵药,佐以昔年他俩在山上最喜爱的东西,用最平和的方法,总算勾回她的记忆,令她重入他怀抱。 好久、好辛苦的一段岁月啊! 他抱着她,指着左前方一块黑抹抹的地面。「就是在这里,我第一回见到妳,我发誓,长大后一定要娶妳做我娘子。」 丁叮一阵沉默。当时的她年纪太小,不了解他口中的「喜欢」到底是什么意思?对于他的亲近、搂抱、甜言蜜语,根本不解风情,索性什么也不做,一切随他,直到那一夜……他扶着她,引她走遍那曾经存在、如今却成废墟一片的白云庄。 他们曾经在丹房里打架,在书库里读书,在厨房偷喝酒……好多好多的小事她已不复记忆,但他却记得一清二楚,仿佛在白云庄那段岁月,每一时每一刻都是用烙铁直接烙进他的骨子里,任凭岁月无情流转,刻痕始终如一。 他们的脚步最终停在密室前。 当年曲笛建这密室,为的就是在紧要关头保护自己跟丁还父女。却想不到,正是这间密室引得他与她生离四年之久。 「妳知道吗?师姊,我爱了妳近十年,从我们第一天见面开始,我就知道我爱妳,这一辈子仅会爱妳一个。但只有一次……我几乎是恨妳的,我想问妳,那夜,妳为什么要救我?为什么要抛下我?我宁可和妳死在一块,也不愿独自偷生。」 她抬头,模糊的泪眼看着他清俊的容颜,面白如玉,若非那一头泛着银光、夹着点点星霜的头发,他跟过去完全没有变。 是什么原因让他显得如此苍老,又如此深沉? 她心好痛。「我一直不懂你口中的喜欢是什么意思,直到那一夜,我看到那两柄柳叶刀差点搅碎你的身体,我突然懂了。我舍不得你受伤,我想你好好活着,但愿你一生平安到老……我要你快乐,师弟,我衷心祈求上苍能赐给你幸福,只要你能活下去,我……我可以做任何事。」 霎时,曲笛心底像翻起了涛天巨浪,紧紧地将她搂进了怀里。 记亿中,这辈子他没有真正地拥有过什么东西,他总是在追寻、掠夺,然后失去。 小时候,他没有力量,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身边那几个尚可称为「亲人」的乞丐,被王纷活活烧死。 长大后,他有了一身本领,也使尽手段想要保护丁还和丁叮。 但丁叮不认可他的做法,丁还也不信任他,所以白云庄还是被大火烧成废墟。 一个人一生可以承受多少次的生离死别,曲笛不知道,但他清楚自己受够了。 如果他真是那么差劲的人,注定无法守护自己心爱的人,那么,就让他抱着敌人一起下地狱吧! 打从丁叮下落不明后,他的生命就已经跟死亡划上了等号。 直到此刻,她完完全全记起了过去,并且回应了他的感情,他才感觉到那已停止跳动四年的心脏又开始有了律动。 「师姊,娘子……叮儿……」他的宝贝啊!肝也皇窃谧髅危瑠呎娴陌遥俊? 丁叮回抱着他,从他颤抖的身躯可以清楚感受到他心情的激动。 他浓烈的感情像水一样流淌进她的心,点燃起一股庞然火势,直烧得她心头发烫。 如果她曾经以为爱情就是平淡如水,那现在这种激烈有如怒涛狂啸的感觉又是什么? 她想要紧紧地拥抱曲笛,爱他、怜他,一刻也不愿意与他分开。 为了他,她可以献出自己的生命和灵魂;这已经完全脱离了众所公认最好的夫妻相处模式——相敬如宾。 她有点怕,却有更多的兴奋与期待。跟曲笛在一起,她的生命会是无限的多采多姿……「我爱你。」她很用力地点头。「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的,也许是因为你打上山就每天在我耳边说喜欢我,将来要娶我做娘子;也可能是因为我习惯了身旁有你的日子,更或许……反正原因太多了,我也搞不清楚,我只晓得我要跟你在一起,没其他的了。」 「好好好。」真正的爱是说不出口的,存乎一心,他懂。「我带妳去一个地方。」 说着,他拉起她的手,往后山的小湖方向走去。 景色依旧,但小湖边多了一个土坟,没有立碑。 「这是?」她心头隐隐明白底下埋了什么人,浓浓的伤痛激红了眼。 「老头的坟。」他说。 她忍不住横他一眼。「你就不能好好叫一回师父吗?」 「不能。」他拖着丁叮跪在坟前。「老头,我要娶你女儿了,以后就不叫你师父了,反正你也没真教过我什么,我的功夫八成以上都是师姊教的呢!从现在起我就改口喊你岳父啦!岳父大人在上,请受小婿三拜。」这个礼他倒是做足了。 她翻了个白眼。「我还有婚事没退呢!这么容易就能嫁你吗?」 「难道柳怀犀坚持娶妳,妳就肯嫁他?」如果在她未表明心意前说那等话,他还会稍稍担一下心,但现在,他完全不在乎了。 「呃……」她张大了嘴,却说不出话来。 「所以喽!我们干脆点,在岳父坟前拜了堂,其他事就别管它了。」 「柳公子好歹是我的救命恩人,我这么做岂不是恩将仇报?」 他长叹口气。「早知道你们姓丁的都是木头脑袋,幸亏小爷早有准备。」 「你说什么……啊!」她脑筋一转。「莫非你对柳公子做了什么坏事?」 「妳放心,我不会伤那位柳公子半根寒毛的,毕竟他也是个朝廷钦差,虽然身负的使命是有些奇怪,可我也没必要跟官府斗上啊!」他自己的确没让柳怀犀掉半根头发,不过是让曲敏儿给姓柳的下了点不太好的药罢了! 「真的?」 「总之我跟妳保证,柳怀犀是什么问题也没有,可以了吧?」 「我就信你这一回。不过……你好像对柳公子的事情非常清楚,那份密旨连我都是到了苏州才知晓的,怎么你却全知道了?」 「天下第一情报组织『灭天』的主人就是我,我没跟妳说吗?」 她恨恨地瞪他一眼,两根手指化成两道虚影,拧住了他的耳朵。「你从来没说过,而且……你取的名字也太难听了吧!」 「那我现在说啦!」说实话,好久没被她拧耳朵了,时隔四年再重温旧味,真是……痛与乐并俱啊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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