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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7节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破阵子 李煜 四十年来家国,三千里地山河。凤阁龙楼连霄汉,玉树琼枝作烟萝。几曾识干戈? 一旦归为臣虏,沈腰潘鬃消磨。最是仓皇辞庙日,教坊犹奏别离歌。垂泪对宫娥。 《破阵子》词谱: ○仄○平○仄,○平○仄平平,○仄○平平仄仄,○仄平平○仄平。○平○仄平。 ○仄○平○仄,○平○仄平平,○仄○平平仄仄,○仄平平○仄平。○平○仄平。 《破阵子》又名《十拍子》,传说为李世民所作,此词牌双调,62字,上下片押3平韵。○表示可平可仄。 谢谢阅览。 日期:2010-06-12 21:32:24 第118首 乌夜啼 李煜 林花谢了春红,太匆匆,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, 胭脂泪,留人醉,几时重?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。 浪淘沙 李煜 帘外雨潺潺,春意阑珊。罗衾不耐五更寒。梦里不知身是客,一晌贪欢。 独自莫凭栏,无限江山。别时容易见时难。流水落花春去也,天上人间。 乌夜啼 李煜 无言独上西楼,月如钩。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。 剪不断,理还乱,是离愁。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。 虞美人 李煜 春花秋月何时了,往事知多少。小楼昨夜又东风,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。 雕栏玉砌应犹在,只是朱颜改。问君能有几多愁?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。 [作者介绍] 李煜入宋10个月后,赵匡胤突然死亡,由其弟赵光义接替,史称宋太宗。 赵光义这人太阴,没准老赵就是遭了他的暗算,接班也应该由赵匡胤的儿子,轮不上他。 这鸟人看上了李煜的夫人小周后,不但强行侮辱,竞还让众人围观,和他哥哥赵匡胤比差远了,变态。 如果横刀夺爱,掠小周后入宫,还勉强说得过去,只要小周后没有太大意见。众人围观,让小周后无地自容,回来后就向李煜哭诉,我相信李煜是爱小周后的,一个男人遇到这事,一般会拼命,但李煜是个文弱书生,他干不了那事,但气愤程度与拼命不会有二。 承受这种压抑,对人性是一个巨大的考验,对赵匡胤,李煜只是有些埋怨和对自己南唐的惋惜,这个鸟人赵光义在李煜眼里就是一个恶魔,痛苦一天天加剧。 在外人看来,这有些不可思议,会认为李煜太软弱,我们只能说,鸟人赵光义与李煜不在一个级别上。李煜以他曾经有的佛家境界忍受着。 但李煜是人,无法摆脱这种痛苦,忍受时,词是他最好的渲泄工具。 用直白加口语化的方式,为我们后人留下了这几首千古名作。 [简析] 用直白的方式写好一首诗词是很难的,口语化更是直白方式中的极品。李煜可以说是这一技术的少数拥有者之一,夸张地说,也许是唯一拥有者。 如果写不好,直白的诗词让人索然无味,口语化多数人更是不敢用,因为它容易变成打油。 元曲之所以缺少精品,就是因为当中口语化的东西较多,这是它的一个软肋。 唐初的王梵志是白话诗的代表: 我有一方便,价值百匹练。 相打长取弱,至死不入县。 他人骑大马,我独跨驴子。 回顾担柴汉,心下较些子。 唐末的曹邺: 官仓老鼠大如斗,见人开仓亦不足。 健儿无粮百姓饥,谁遣朝朝入君口。 这2首是唐诗中有代表性的直白,我觉得很一般。 以下2首写得不错: 剑客 贾岛 十年磨一剑,霜刃未曾试。 今日把示君,谁有不平事? 春怨 金昌绪 打起黄莺儿,莫教枝上啼。 啼时惊妾梦,不得到辽西。 下面说李煜。 一直以为外向性格的人喜欢用直白,所谓诗如其人。 这种性格的人也不尽相同,简单分2种,豪放型和平淡型。 李白属于豪放型,他的快乐或痛苦,反应在诗词中就是有一股强劲的气势,而且越吼越猛,气贯长虹。 这种人往往自己就能把情绪带动起来,体内有自励机制。读这样的诗,心跳加速。 特别喜欢李白的《将进酒》。 李煜也是个性格外向的人,像所有这种性格的人一样,心里盛不下多少事,但他属于平淡外向型,他不会大喊大叫,总是不声张地把自己的喜怒哀乐给抖露出来。 写给大周后的“笑向檀郎唾”,小周后的“手提金缕鞋”都非常传神。 其中的“唾”和“手提”都是口语化,但并不显俗,主要是因为有“檀”和“金缕”这样的雅词相配。 李煜早期的作品中,直白词句所占比例并不大,当时他还年轻,生活悠闲,风格没有定型,但仍然可以看出作者驾驭文字的功力。 李煜是在什么时候大量使用直白? 赵光义对小周后的行为对李煜打击很大,对于一个男人来讲,这是极限,而他自己又无法终止这种迫害。一点办法也没有。压抑的级别可想而知。 一个人到了这个时候,如果他是诗人,他是词人,就一定会动笔。 他会选择直白的方式,因为这种方式渲泄的最直接最痛快,还有一种原因,这样的境况,也没有热情去雕琢词句。 我相信历史上肯定有过许多这样的人:用直白的方式写,但写得不满意,经过修改仍不满意,最终把它扔掉。致使后人无缘阅读。 李煜用直白的方式写,也像李白那样气势如虹吗? 不能,他与李白不同,他是平淡外向型,不会出现李白诗中那样的猛字。 用直白方式平缓地写出自己的痛苦是很难的,要求太高。 首先要淡定,能够相对平静下来,有些人受到迫害时,会破口大骂,或想办法报复,或低头屈服,如果是这样的心态,是没有心思写东西的。 李煜能够这样,这与他的品性有关,善良人的容忍度总是很大,尤其是他极度信佛,我觉得在人生的最后阶段,他已一分为二,一半是自己,承受着这种痛苦,另一半是把他逼成佛,无奈地看着这个世界。 相当强的文字功底也必不可少。 这2点,李煜都能。 这4首词,李煜不但用直白,而且是用上了直白中的极品:口语化。 直白诗字意平俗,即使内容再深刻,也很难写出好作品,关键是用字。 即使用字得当,整首词读起来也不易连贯流畅,就是说,语言的亲切感不够。 只有使用口语化,再加上用字精准,才能克服以上缺陷,才算最完美。 李煜前面的作品,口语化使用不多,这4首,大量使用。 以下简述: 乌夜啼 李煜 林花谢了春红,太匆匆,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, 胭脂泪,留人醉,几时重?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。 林花:树林中的树花,是泛指。 “谢”、“红”2字很雅,使这一句很文气。 “太匆匆”就是口语,既文雅又顺口。 前2句读起来,特别自然。 《乌夜啼》这个词牌写得人不多,最后1句难写,字太多,共9字。如果不用口语化,读起来会很吃力。 “无奈”、“朝来”、“晚来”、“寒雨”、“风”,没有一个是生僻字,组合在一起,语感特别强,还不俗。 前面的“胭脂泪”和“留人醉”是陈述,到第3句时,变成疑问句,问的很自然。“几时重?”也是口语。 “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”与“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”一样,字虽多,但读着顺口。 李煜就是有这个能力,把平时大家都非常眼熟的字有效地组合起来,让你读着很美且顺口。 这首词中,“太匆匆”与“几时重?”都是口语,用了雅字,其它句子属直白,在这些直白句中,也用了雅字。 口语和直白中都用了雅字,相当完美的结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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